破產重整的意義有哪些
一、破產重整的意義有哪些
我國新破產法從盡力挽救市場主體的角度出發,科學地設定了破產重整制度。該制度無論對參與重整程式的各參加人,還是對整個社會而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對被重整的債務人而言,債務人重整的直接目的是挽救財務狀況惡劣或已暫停營業及有停業危險的公司,因其有繼續經營的價值、重整的可能和必要,從而予以重整使其免予解體或破產,並能夠清償到期債務,使瀕臨破產或已達到破產界限的債務人起死回生;
2、對債務人的債權人而言,若債務人重整成功,將有效避免一旦其進入破產清算所導致的債權清償比例過低這一現象的產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發生,有機會挽回損失。
3、對社會整體利益而言的,因債務人重整的間接目的也是為保護債權人以及社會部分公眾的整體利益,其中包括了職工利益,故債務人的重整成功也有利於社會經濟的安定與發展。
另外,從全球範圍看,破產法發展的方向是更加註重企業法人特別是上市公司這樣的大型公司通過重整的方式獲得新生。
二、什麼是破產重整制度
破產重整制度是指對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業法人,經債務人、債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下,依法同時進行生產經營上的整頓和債權債務關係或資本結構上的調整,以使債務人擺脫破產困境,重獲經營能力的破產清算預防程式。破產重整,又稱企業再生或破產保護,是目前世界各國公認的挽救企業、預防破產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它源於英國,由美國立法發展至典型與極致。該制度的確立旨在防止瀕臨危困的債務人進入破產清算,以積極挽救危困債務人使其擺脫困境為主要目的。它在債務人經營發生困難和最終清盤之間設定了緩衝地帶,給債務人一個起死回生的機會。
綜上可知,破產重整這一新引入的制度旨在積極挽救面臨破產危局的企業,重組債務整頓生產,以期企業重獲新生。作用積極,為債權債務人雙方提供了新的協商途徑,客觀上也維護了社會整體利益。通過上述介紹,相信大家對於破產重整的意義應該有了初步認識,但當遇到具體案例分析時可以詳詢本站專業律師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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