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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變空殼,不發放工資怎麼辦?

一、破產重整變空殼,不發放工資怎麼辦?

破產重整變空殼,不發放工資怎麼辦?

公司破產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企業在什麼情況下申請破產?

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這裡所講的“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企業法人債務的清償期限已經屆至,債權人要求清償,但作為債務人的企業法人無力清償。

2、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這一破產原因的規定也是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作為主要的依據,因為這是破產構成的一般原因;同時輔之以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三、申請破產的條件是什麼?

企業申請破產 , 首先必須具備破產資格 , 即作為債務人的企業應當具備破產宣告的資格。我國規定破產資格的法律即《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我國破產製度在適用範圍上採用的是法人破產原則 , 也就是說只有從事工商活動的企業法人有破產資格 ,從事工商活動的公民個人和個體戶等就不具備破產資格。 只有企業法人才能宣佈破產 , 不是法人的企業 、個體工商 戶 、農村承包經營戶 、個人合夥、個人均不能被宣告破產 。

在平日生活中如果遇到公司破產,要用更多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坐以待斃,爭取自己應有的利益。特別是用法律的武器為自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