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麼?

法人是一個企業對外的代表,它跟我們公民一樣都享有民事權利同時也必須承擔民事義務,並且能夠以自己的名義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法人制度在企業的經營中是特別重要的。那麼,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麼?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麼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法人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現實中申請私募基金法人的要求

眾所周知,申請私募牌照需要2-3名從業人員即:法人、基金經理、風控總監。其中備案證券類需要三名從業人員,股權類備案需要兩名。按基金業協會的規定來說現在從業人員的認定方式只有考試成績,其他方式均作廢。

規定上說只要考試成績通過就有有從業資格,可以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實不然。

基金業協會稽核尺寸收緊,據我申請的最新案例說明,光有從業資格是不夠的,是有很大風險打回來修改的,必須有相關從業經驗。簡單來說你雖然考過了但是沒有經驗你做高管你怎麼保證安全。以後申請不能指望60分及格就可以順利拿到基金管理人。高管是一個企業最關鍵的元素,他的優劣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無論是為了過基金管理人還是經營還是多備一些。

三、私募基金法人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

(二)在關聯私募機構兼職的,協會可以要求其說明在關聯機構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物件等,協會將重點關注在多家關聯機構兼職的高階管理人員履職情況。

(三)對於在1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階管理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階管理人員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相關高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時,應上傳法定代表人、合規/風控負責人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高管任職相關決議及勞動合同。

已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階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下一步協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高階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進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規範的機構整改。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私募基金法人要求的全部內容。前文我們提到雖然在法律條文中只規定了擁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就可以成為法人,但是現實並非如此,根據最新的規定,你必須還要有從業經驗,否則你申請私募基金法人很有可能不被批准,所以大家還是提前做好準備。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法人 基金 私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