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關於經營範圍的要求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之初,就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經營範圍,這個要在公司營業執照中有所體現的。公司經營範圍中通常包括產品和服務等,是一個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的依據。公司法對此有明確規定,那麼,新公司法關於經營範圍的要求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新公司法關於經營範圍的要求是什麼?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範圍有以下要求: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註冊。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註冊機關核准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企業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專案,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二、公司確定經營範圍的原則是什麼?
我國《公司法》第12條明確規定: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指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領域,具體表現為公司具有什麼樣的生產專案、經營種類、服務事項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經營範圍,以便開展經營活動。同時,確定公司的經營範圍,還涉及以下因素:
1、方便投資者瞭解公司資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資金投入的專案以及該專案已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風險;
2、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定大體的範圍,有利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專業化發展;
3、有利於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認清公司發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4、有利於建立和維護一定的管理秩序、經營秩序,防止市場競爭的無序狀態。
三、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的程式是怎樣的?
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經過的法定程式:
1、由股東會(股東大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對經營範圍做出變更;
2、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3、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如果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則應當在依法取得批准後,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由此可見,公司經營範圍必須有公司章程規定,並且不得超越章程規定的範圍。經營範圍必須依法登記,一個公司最終的經營範圍要以有關機構核准為準。並且,公司經營範圍中涉及法律限制行業的,公司要在登記之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加入到經營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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