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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清算會承擔責任嗎

股權2.87W

公司未按規定組織清算的,有限公司的股東、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作為公司的清算義務人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東、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有權主張其在造成損失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清算會承擔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