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工商稅務

營業執照登出流程是怎樣的?

營業執照登出流程是怎樣的?

一、營業執照登出流程是怎樣的?

營業執照登出流程是:

1、提出登出申請。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2、向稅務機關提出登出稅務登記的申請,稅務部門會對公司清查之後,出具登出意見書;

3、申請公司登出,工商局會讓公司在公開媒體出具清算公告。在一定的時間內,如果別的單位沒有對登出提出意見的,那麼工商局會辦理登出手續。

公司法人因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有別的原因,而終止營業的,則要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公司法人在辦理登出登記的時候,須上交相關的檔案資料。經過核准後,收繳副本等等,並把登出登記情況告知給開戶銀行。

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對於公司登出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登出登記證明。

第四十四條 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營業執照登出是有相關條件限制的,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在進行登出之前,是需要進行清算處理的,如果在清算時發現存在嚴重的資產問題的,那麼還需要對有關情況進行處理後才可以辦理,具體情況需要提交規定的材料來進行認定。

標籤:營業執照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