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逃債如何申請公司破產
債務人、債權人都可以作為破產申請人申請破產。
法律依據:《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
公司清算財產分配的順序
分配順序總結如下: 1.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 2.擔保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
-
公司破產資不抵債債務怎麼辦
破產清算組,是指依法執行清算事務的機關。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如發現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應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然後將剩餘財產在法人出資人之間按出資比例分配;如果發現公...
-
個人破產申請的條件
個人申請破產的條件主要包括了:1、自然人符合因生產經營和生活消費導致資不抵債,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難以償還全部債務的情形;2、自然人符合在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而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了三年規定的條件;3、夫妻申請破產的話,其中一方滿足第二項條件即可。法律...
-
破產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8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對外享有債權的訴訟時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中斷”破產法司法解釋(二)的這條規定,屬於《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41條規定的“法律對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