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利證書遺失怎麼辦?
一、他項權利證書遺失怎麼辦?
房地產他項權證丟失補辦程式和房屋所有權證丟失補辦程式一樣,房屋所有權證丟失或損壞是可以申請補辦的。補辦的過程如下:
1、申請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說明房屋所有權證丟失損毀的事實情況,主管部門稽核通過後開具登報遺失證明。
2、申請人持主管部門開具的登記證明辦理登報遺失手續,報紙登載該宣告30個工作日之後,申請人攜帶相關證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門辦理補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手續並領取重新補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3、申請遺失補證手續分兩步,
一是申請遺失登報手續。
二是申請補辦手續。
房地產抵押登出登記是指房地產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後,抵押當事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登出抵押登記的行為。
二、型別
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⑴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中國《民法典》第十四章專設了地役權的概念,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⑵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⑶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樑、渡漕、高架線等。
⑷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⑹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佔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歷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
⑺耕作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進行種植並獲取收穫物的權利。如單位徵而不用的土地,應當退給農民繼續耕種。農民耕種期間,不得在該土地上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或者種植多年生作物,在國家建設需要時無償退還。退還時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設單位要付給青苗補償費。
⑻土地抵押權,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轉移抵押土地的佔有,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土地折價或者以變賣方式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權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三、特徵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有如下特徵:
⑴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⑵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⑶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⑷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⑸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如果在購房時通過貸款的方式辦理,那麼也會發放房屋的他項權證,如果他項權證丟失後,為了防止有不法分子使用他項權證,當事人要及時的辦理登報手續以及補辦。在這裡也是提醒各位,在辦理貸款手續時,一定要通過合法正規的機構來辦理,避免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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