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屬於政府哪個部門管理?
一、物業屬於政府哪個部門管理
小區物業的主管部門為各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物業不作為怎麼辦
對房屋尚在保修期的小區,出現的問題應該由開發商負責維修解決。但在這其中,物業也需負責幫助業主進行溝通協調,如實將業主遇到的問題反映給開發商,並將開發商的答覆告知業主。
1、超出房屋保修期後,對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業主大會的要求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賬目。值得注意的是,小區公共區域廣告收入及收繳的停車費等歸全體業主共有,其分配應由業主大會決定,未作決定的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作為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活動經費或者折抵物業服務費。
2、據悉,在小區入住戶數超過50%時,即可要求街道社群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成立自己的業主委員會。如果物業服務公司不履行責任,小區業主可以聯合起來,通過業委會行使自己的權利,甚至彈劾物業,自行選擇業主滿意的物業公司入駐管理小區。
3、除了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外,業主也可以將物業不作為的行為舉報給相關主管部門。市房管局作為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及重大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的處理。
4、物業有義務對小區公共區域的設施裝置進行日常維護及保養,使得小區的各項設施能夠時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而不是等到其出問題再去維修,易給小區業主帶來麻煩。
小區的物業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而監管由業主負責監管。《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都已經賦予了全體業主對物業選聘的主動權和監督權。而相關單位只是指導物業和小區的工作,沒有直接的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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