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租房糾紛能報警嗎?
一、發生租房糾紛能報警嗎?
1、發生租房糾紛不一定能報警。
租房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不適合找公安機關。但是如果租房雙方有肢體上的衝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機關的職責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2、發生租房糾紛時,如果房東發現租客在租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可報警並解除租賃合同。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可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則可以解除雙方合同。
3、若合同未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租賃雙方也可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時應當運用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及條件,切忌不作無任何通知的“解約”。
如果經過調查,公安機關認為被告並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那麼公安機關就會通過其他途徑處理。綜上,發生租房糾紛的時候最好是和房東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法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怎麼解決租房糾紛?
1、租房糾紛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尋求一位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作為見證人。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請求調解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2、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
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仲裁協議,則不能提起仲裁。
因租客不按照約定支付房租、房屋的所有者不履行房屋維修等義務引起的租房糾紛,一般屬於民事糾紛,不建議報警處理。糾紛發生之後,可以選擇協商、向有管轄租賃糾紛的法院起訴等,是可以選擇的解決糾紛的方式,若是租賃雙方簽署了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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