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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出了,重新辦手續需要重新交錢嗎?

一、房子登出了,重新辦手續需要重新交錢嗎?

房子登出了,重新辦手續需要重新交錢嗎?

房屋改造需要登出房產證,並重新辦理房產證,不需要繳稅的。房屋危房改建後,需要更換房產證。舊房拆除後,房主應持本人身份證和房產證到市政務中心房管局視窗申請辦理房屋登出登記。

新房建房前,房主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成後房主應持國土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質量合格證明(300平方米以上)、房產測繪成果報告以及本人身份證到市政務中心房管局視窗申請辦理房屋初始登記。

房屋改造後,主體發生改變,當然需要依法辦理房產證,需要之前的審批手續和驗收手續,才可以辦理。如果新建住房大於之前老房子,多餘部分,是需要繳納契稅等稅費的。前提,之前老房子有合法手續,手裡有修建新房審批備案手續。

二、辦房產證手續

(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三、辦理房產證材料

(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五)已婚的購房人:

1、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六)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影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宣告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由此可見,房產證登出之後,重新辦理手續是否需要收費,與辦理房產證登出時的理由和原因有關,如果是舊房改造或者房產證丟失登出,房屋產權仍屬於原房主,是不需要繳納費用的,但是如果舊房拆除重新翻建,取得相應房屋建設手續後,建設的房屋面積大於舊房,多出的部分需要繳納契稅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