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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後財產保全費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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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後財產保全費退嗎
財產保全費用法條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財產保全肯定是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的,這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很多人就想知道關於財產保全費用法條有哪些?下面律師365小編介紹了財產保全費用的相關規定,供大家閱讀。


一、財產保全費用法條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民訴法適用意見》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中財產保全都必須交納保全費用,並依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執行。


財產保全費用的計算方式是: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二、財產保全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提供財產線索


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詢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影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援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3、擔保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5、解除


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後,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繼續保全,否則將自動解除。


6、賠償


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上述內容中,小編對財產保全費用法條做了整理,供大家閱讀,其實財產保全費用是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的,申請保全的財產價值越高,保全的費用則會越高。要是你還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識,建議你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