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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滿五年該怎樣辦

法律1.45W
公租房住滿五年該怎樣辦
公租房住滿五年該怎樣辦
1.公租房租滿5年,可以繼續申請租房。當承租人需要繼續承租的,在承租條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前可以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公租房。業主住滿5年後,可以以成本價+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稅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公共租賃房不得上市交易,購買人需要轉讓的,回購。
2.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