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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1.39W
刑事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刑事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普通刑事案件的起訴和處理程式分為三個大階段:公安調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
公安調查階段是指,為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作為調查取證的部門,依法對案件進行偵查,調查獲取嫌疑人犯罪的證據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程式和階段,期限一般不超7個月。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是指,為決定是否對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來的案件進行審查的刑事案件程式和階段,期限一般不超3個半月。
法院審判階段是指,為確定疑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以及給予什麼處罰,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組織庭審,對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判的刑事案件程式和階段,期限一般不超6個月。
上述是刑事案件簡要的程式規定,如果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經過較嚴格審批,上述期限還可以被延長,只是法律條件較高、審批程式更嚴格。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