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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怎麼辦

法律1.79W
夫妻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怎麼辦
夫妻離婚房產證減名字怎麼辦理?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講,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有三種方式: 1. 房產權贈予; 2. 房屋買賣; 3. 析產登記。 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較多的,也是大家比較關心的是第一點,一般是父母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下面我們來看看詳細說明! 一、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影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提交的材料; 3.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110元手續費: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二、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三、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房產證加名字 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接下來,我們說說房產證減名字的事! 房產證去個名字,流程和費用是多少? 律師表示,房產證去名字也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 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 共分四種情況: 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3%; 購買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萬元的普通住宅為例,有父母和子女3個人名字,現去掉子女名字,根據情況不同,需要繳納的契稅最少6000元,最多1.8萬元。 以上是關於夫妻離婚房產證減名字怎麼辦理的相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