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人後的理賠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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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人後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
第一步:報案
報案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係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專案。
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藉機提出訛人。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賠,交警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專案,您可以檢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專案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專案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專案所需要的單證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藥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專案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第三步:遞交索賠單證
由於賠償專案不同索賠所需要的單證也不相同。一般傷人事故索賠時需要辦齊的單證包括:
1、《出險通知書》
2、《診斷證明》
3、《醫藥費發票》
4、《誤工證明》
5、《事故證明》
6、《賠償執行憑證》
7、《賠款通知書》
第四步:領賠償款
遞交完索賠單證後,大約在一星期之後(一般不超過10天)您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償款了。這樣,能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當索賠時效超過了兩年的,那麼再到保險公司的也不會對該案件進行賠付了,而且如果事故雙方有爭議的應當在一年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超過了訴訟時效的,法院不會再受理該案件,所以在處理的時候應當注意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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