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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滿解除後什麼時候是可結案的

法律3.14W
取保候審期滿解除後什麼時候是可結案的
取保候審期滿解除後什麼時候是可結案的
1、法律沒有規定解除取保候審後多長時間結案。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有條件的在外等待處理結果,並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在沒有撤案的情況下,仍然會被起訴、判刑。不過,在司法實踐中能夠取保候審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決緩刑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