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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被行政拘留的會有記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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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被行政拘留的會有記錄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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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有犯罪記錄嗎?

行政處罰的種類是由行政法律規範所明文規定的,對於那些被行政處罰的主體,若留下了案底,將會對自己日後的生活造成不便,根據相關規定,行政拘留有犯罪記錄嗎?不少人在被判處行政處罰留下案底之後,會想將案底消除,根據規定,該怎麼消除呢?


  一、行政拘留有犯罪記錄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對主刑的種類做了明確規定: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對附加刑的種類也做了明確規定: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同時需要說明的是,死緩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罰種類,它屬於死刑的一種。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行政拘留不屬於刑事犯罪的一種,被處行政拘留是民事處罰的一種,所以不會有犯罪記錄的。


  二、如何認定行為構成犯罪

構成犯罪,必須具備四個基本要件,即犯罪的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

(l)犯罪的客體。是指犯罪行為侵犯的、中國刑事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體,不侵犯客體的犯罪是不存在的。例如,銷售假藥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藥品的監督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健康權利。如果侵犯的不是刑事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如合同關係,就不構成犯罪。

(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活動的客觀事實特徵,包括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後果及其因果關係等。危害社會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作為是指不當為而為的積極行為,即實施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如殺人。不作為是指當為而不為的消極行為,是指行為人有條件、有義務實施某些行為而不實施,以至於使刑法所保護的客體受到嚴重危害的行為,如玩忽職守。

(3)犯罪的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者單位。第一,關於自然人,刑法規定只有達到一定年齡並且精神正常的人,才能成為犯罪的主體。第二,關於單位犯罪主體,是指為牟取單位的非法利益,由單位負責人或者經單位集體討論決定,實施了《刑法》明文規定的單位犯罪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其中包括法人單位和非法人單位。《刑法》對單位犯罪基本上實行兩罰制,既處罰單位,比如判處罰金,又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只有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才實行單罰制。

(4)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刑法》規定的成立犯罪必須具備的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及其危害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目的和動機。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犯罪的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但是行政拘留只是民事處罰的一類,故而對於民事主體個人來說,此種行為一般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對於那些已經留下案底的情形,是不能通過任何方式進行消除的,故而建議各位不要實施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