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判決書期間,法院有被告線索
法律1.75W
法院公告書和判決書有什麼不同
1、法院公告是由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向社會公眾公佈的法律文書。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廣泛,法院公告按程式可分為非訴訟公告和訴訟公告。非訴訟公告,是指人民法院釋出“司法解釋”、“批覆”、“規定”的公告等。訴訟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程式中,釋出起訴狀副本、上訴狀副本、反訴狀副本、答辯狀副本、傳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決定書、通知書、證明書的公告等。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法院對案件審理完結時,查明並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行使國家審判權,對案件中的實體問題作出權威性判定。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2、二者區別在於:1)性質不同,公告書是程式性文書,判決書是結果性文書;2)法律效果不同,公告書是公開告知某些事項,不具有強制力;判決書生效後,當事人必須服從,不能抗拒。3)可訴性不同,公告書僅是公告事項,不能上訴;一審判決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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