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對公司的品牌造成侵權的情形

法律2.63W
對公司的品牌造成侵權的情形
對公司的品牌造成侵權的情形
涉嫌對公司品牌的侵權行的主要情形。
1、假冒產品:擅自在本公司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於與公司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銷售該商品的。
2、近似產品:擅自在本公司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於與公司註冊商標、外包裝相近似的商標、外包裝,或者銷售該商品的。
3、假冒註冊商標標識:偽造、擅自制造公司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該註冊商標標識的。
4、虛假宣傳: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公司商品質量、製作成分、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進行虛假宣傳,詆譭公司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第五條:發現侵權行為後,有關責任部門應及時組織手機證據,開展維權。對影響較大、涉案金額或數量較大(自注)等重大侵權行為,有關責任部門可聘請專業的代理的代理機構進行維權;對一般的侵權行為,相關部門可自行維權。第六條:對涉及公司重大品牌侵權糾紛、訴訟,按照集團法律事務部有關重大法律糾紛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