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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訴訟訴狀簽字

法律3.12W
代理人訴訟訴狀簽字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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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不是本人簽字有效嗎

起訴狀必須本人簽字並按手印。民事訴訟狀尾部寫明受訴法院名稱,附件除寫明起訴狀副本×份外,提交證據的,還要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最後由起訴人簽名蓋章,寫明起訴日期。

1、如果訴狀上並非原告本人簽名,但是由原告委託他人代簽,但有原告按指紋,或經原告確認的,該起訴符合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2、如果原告並未委託他人代簽,或原告對起訴不知情的,則屬於冒用他人名義起訴,可以要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如已經受理的,應該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