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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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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誰承擔
分公司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誰承擔
分公司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相關延伸】
問: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答: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如下:
一、主體資格不一樣。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的資格,而子公司有。
二、二者的意志關係不同。分公司受其所隸屬的公司直接控制,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三、兩者承擔債務的方式有所不同。分公司由隸屬的公司承擔債務,而子公司是由其本身全部的財產來承擔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