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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準化促進行政審批規範化

法律2.85W
以標準化促進行政審批規範化
請問規範化的公司審批流程是什麼?
1、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屬於制度、規定類的公司級管理檔案,由擬稿部門擬訂檔案的討論稿,檔案討論稿應包括:制定目的、實施物件、實施流程、監督執行及相關責任等內容,在檔案計劃發放前一週提交審查部,由審查部統一發放文號。 2、審查部根據檔案內容,通知相關部門文員將討論稿發至部門相關人員徵求意見,並將意見在檔案會審之前反饋回審查部。審查部工作人員在檔案會審之前重點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討論、修改。 3、會審時間原則上定在週末(最後一個工作日),由審查部負責召集、組織相關委員(委員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指定授權經辦人蔘加)召開評審會進行會審,對討論稿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形成決定稿,報公司領導批准。 4、文控中心憑公司領導簽字的檔案發放。 5、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決定類管理檔案,由本部門擬訂,審查部統一發放文號,報總經理或授權分管的公司領導直接批准。 6、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屬於制度、規定類的內部管理檔案均以部門級管理檔案形式發放,由部門文員統一發放文號。 7、如遇緊急情況,需儘快討論通過的,審查部應及時組織會審或匯籤。 8、經過會審、批准後的檔案,將成為公司制度的組成部分。管理檔案實行權威管理,保證有效執行。公司的制度應向規範化、明確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 9、如檔案涉及比亞迪及裡比公司等子公司的相關部門,審查部視檔案內容組織各公司管理者代表和相關部門經理或授權經辦人組成檔案評審委員會,進行會審。 10、檔案評審工作組討論檔案時,如遇到觀點、意見無法統一的情況,由工作組彙總各方面意見,統計贊同和不贊同情況,上報公司領導作批示。 11、審查部及各部門文員發放文號時,應避免因檔案暫時未通過而 造成文號間斷或空缺,必須保證發放檔案文號的連續性。 12、管理檔案在執行過程當中,如果存在不妥或不恰當之處,任何部門和員工有權利也有義務實事求是地將修改意見以書面形式提交審查部,由審查部彙總,及時組織評審、修改。但在檔案未修改之前,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原檔案執行。 13、各部門文員在工作當中,如發現本部門所發管理檔案未按上述管理檔案審批程式審批生效,有責任及時予以規範,並重新發放。未按規定程式發放的管理檔案,文控中心有權拒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