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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區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義

法律2.62W
高陵區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義
高陵區宅基地改革
關於高陵區宅基地改革的內容,回答如下:

——高陵“宅改”三個模式

宅基地改革涉及農戶切身利益,如何改?在省市部門和國土系統的大力支援下,高陵在政策出臺上穩健審慎,實施方法則大膽創新。

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反覆調研論證,高陵制定了《宅基地管理、審批、有償使用、有償退出試行辦法》等“1+6”配套制度。審批方面,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村內低效閒置用地的宅基地審批權下放至街鎮。引導村民建立村規民約,對雙女戶、外嫁女等特殊情況的宅基地取得進行約定,減少日後糾紛。在探索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方面,根據不同村情村貌,選取南郭、大夫雷、灰堆、蘇家、曹家、東樊、東城坊7個行政村先行試點。

大夫雷村是傳統村落的典型代表。全村683戶農戶中,超佔的有477戶,佔總數的69.43%;超佔面積76.9畝,佔總面積的21.63%;閒置戶數22戶,佔總數的3.2%。針對這類村落,高陵提出“舊村原址改造提升”的模式,實現村莊建設整齊劃一、標準規範,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對因建新未拆舊而形成的一戶多宅,按照試點制度和村集體決議堅決退出;對祖遺戶等原因造成的一戶多宅,通過住房為主、貨幣為輔的安置補償方式,引導其自願有償退出。與此同時,推出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全面的5個農村社群和城區集中安置區共6個社群,供自願進入城市安置區或農村新社群的群眾自由選擇。不同型別的農戶,如新分戶、祖遺戶、一般農戶,依據進駐的社群不同、戶型不同,均有詳細的置換標準。

如果是村莊規模無序擴張,但不具備一次性整村退出的,則實施“零散退出,逐步社群化”的第三種模式。通過對新分戶、自願退出老宅基地等農戶補助,引導他們在社群服務中心周邊規劃區內建房,探索改革新路。

融合試點,拓寬外延

——實現改革效益最大化

承擔著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等6項國家試點的高陵區,此次“宅改”,也在尋求與其他改革的融合探索,實現改革效益的最大化。

大夫雷村村民魏滿江,便是改革的受益者之一。他家有六七畝大棚蔬菜,想擴大種植面積,但錢不好借,也沒有合適抵押物,只得作罷。這次趕上宅基地改革與農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改革相結合,經過確權頒證,魏滿江憑著宅基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所有證,從陽光村鎮銀行貸到5萬元。“今年再流轉5畝地好好弄,5萬元一年就還上了。”魏滿江信心滿滿地說。

除了將多項改革融合,讓群眾最大程度地享受改革紅利,高陵還讓更多群眾通過身邊變化,感受改革脈動,參與改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