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實施意見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堅持安全發展、完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重要精神,滿足群眾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新期待與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的新需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建設和諧社會,中央文明辦、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農業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單位共同倡導開展“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頒佈單位:公安部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2008-08-01
實施時間:2008-08-0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檔案
一、內涵和總體目標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是指通過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以註冊、自願、有組織服務為主要形式,吸納所有熱愛消防公益事業的社會成員參加消防知識、技能的學習和培訓,發揮消防志願服務的專業優勢,深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群、街道、村寨開展以消防宣傳教育為主,預防和整改火災隱患、消防安全救助為輔的系列公益行動。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開展消防志願服務活動,引導廣大社會成員關注消防安全,參與消防工作,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促進社會平安、和諧,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形式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執行《中國註冊志願者管理辦法》(中青發[2006]55號)的規定,分別建立如下組織:
(一)成立“‘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附後)。“‘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是指導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負責其日常管理、人員聘用、定崗定責等工作,履行對全國消防志願者行動的組織指導、專案規劃、統籌協調,制定工作章程、實施細則及表彰獎勵等職責。公安部消防局協助做好全年工作計劃、相關活動專案規劃、人員培訓等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託共青團組織,成立“××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主任由共青團組織領導或當地有一定社會影響、熱心消防公益事業的人士擔任。建立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本地區消防志願者行動的規劃、協調、指導和活動實施,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和各市(地、州、盟)依託當地共青團組織,成立“××市(地、州、盟)消防志願服務總隊”,總隊長由共青團組織領導或當地有一定社會影響、熱心消防公益事業的人士擔任。建立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本地區消防志願者行動的規劃、協調、指導和活動實施,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四)各直轄市的區(縣),各省(自治區)的縣(市、區、旗)依託當地共青團組織,成立“××縣(市、區、旗)消防志願服務大隊”,大隊長由共青團組織領導或當地有一定社會影響、熱心消防公益事業的人士擔任。建立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本地區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群、街道、村寨等消防志願服務隊的組建、人員招募、註冊頒證、大型活動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公安消防部門接受當地消防志願者組織的委託,負責對消防志願者進行消防業務培訓和消防志願服務活動的指導。培訓時間、地點、培訓教材、教員、經費等,另行規定。
(五)各消防志願服務隊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消防志願者組織的指導,接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志願者參加消防知識“進社群、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等社會活動,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預防和消防安全救助服務等工作。
(六)消防志願者參加消防志願服務活動具有自願性、公益性、組織性三大特徵。在組織消防志願服務活動期間,有關單位應當為消防志願者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等條件和保障。
三、建隊程式
(一)招募條件。本著“自願參與、人人能為、人人可為”的原則,凡年滿14週歲以上(14歲至18歲只參加適合此年齡段的活動,並須有其監護人同意),熱愛消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願服務專案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遵紀守法的社會成員,無論職業、學歷、民族、國籍、信仰,進行專項註冊,都可以成為“中國消防志願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開展消防志願服務。
(二)人員註冊與培訓。按照“先建組織、後招募”,“先培訓、後發證”的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指導本地建立各級消防志願者組織,根據社會消防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戶外廣告等形式,公告招募消防志願者相關事宜。
自願成為中國消防志願者的社會成員,在各消防志願服務大隊按照《中國註冊志願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專項註冊。中國志願者網()和“中國消防線上”網()將適時開通消防志願者網上培訓、知識測試、註冊和人員資訊管理系統。
各消防志願服務大隊在消防志願者申請註冊之日起一個月內,委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按照統一的《中國消防志願者培訓大綱》對消防志願者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後,辦理註冊手續,頒發《中國消防志願者證》。
(三)建隊。各消防志願服務大隊結合志願者的工作性質、所在區域、性別、年齡、服務志向、服務時間、服務需求等情況,按20人左右為一隊編成消防志願服務隊,任命隊長一名,副隊長兩名,明確隊長、副隊長和隊員職責,向服務隊授旗(牌),向隊員發放服裝等,並幫助指導服務隊制定活動制度和服務計劃。
已經建立的“青年消防志願服務隊”、“明星消防志願服務隊”、“媽媽防火團”等各類消防志願者組織,由當地“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組織單位吸納、註冊(原名可以保留),進行統一培訓和管理。
全國統一的“中國消防志願者”標識及證章、服裝式樣可從“中國志願者網”和“中國消防線上”網下載。
(四)建隊目標。自2008年第三季度開始,在全國城鄉的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群、街道、村寨普遍開展消防志願者招募、消防志願服務隊組建、培訓和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願者組織體系並規範相關的管理、服務活動。基本目標為:三年內,每個縣級行政區,按照《中國註冊志願者管理辦法》進行專項註冊成為消防志願者的人數不少於本地區常住適齡人口(14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數量的3%;縣及縣級以上行政區普遍建立數量充足、管理規範、作用顯著的消防志願者隊伍,並結合當地實際需求,開展有組織領導、有工作計劃、有培訓方案、有考核辦法、有激勵措施的消防志願服務活動。
四、服務內容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指導消防志願者由易及難,由淺及深,圍繞不同時期社會消防工作中心任務,以掌握“兩知三會”(知道所在場所或單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火災預防基本常識,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互救)知識為重點,主要開展以下服務:
(一)宣傳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科技知識的宣傳普及;協助和參與重大消防法規和消防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活動;在消防站、教育館或重大消防活動期間為群眾提供消防諮詢和服務等。
(二)預防和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所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群、街道、村寨的消防安全,積極參加本單位、本轄區組織的防火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治理;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糾正消防違章行為;為預防和治理火災隱患出謀劃策等。
(三)消防安全救助。熟悉所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群、街道、村寨消防設施情況和當地醫療急救聯絡方式;在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報警並熟練使用簡易器材滅火;熟悉逃生路線和方法,能協助組織群眾進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復甦、創傷救護等初級急救技能,可對傷員進行基本的救護。
每年11月9日的全國“消防日”、3月5日“中國青年志願者服務日”、12月5日“國際志願者日”,各級消防志願者組織均應積極開展消防志願服務活動。
五、經費保障
消防志願者組織和消防志願服務活動的經費,由共青團組織和公安消防部門共同籌集。主要包括下列來源:
(一)政府財政支援;
(二)社會捐贈;
(三)志願服務物件的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志願服務經費應當專款專用,接受有關部門及消防志願者監督。
六、評選表彰
每年11月9日(消防日),由“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或其成員單位對優秀的消防志願者和服務隊進行表彰,並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其奉獻精神和參與社會消防工作所取得的社會效益。
七、工作要求
各級文明辦、公安、教育、民政、農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安全監管、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部門和組織,要將“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作為服務社會、維護和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扶持、指導和配合相關工作,使其健康、有序、持續發展,推動消防工作和志願服務事業實現新的發展,為促進社會平安和諧作出積極貢獻。
附件: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成員名單
名譽主任: 李建國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主 任: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盧雍政 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成 員: 郭鐵男 公安部消防局局長
李世雄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
侯寶森 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副部長
陳瑞峰 中央文明辦調研組副組長
張泰青 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副司長
戚錦芳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群建設司巡視員
賈廣東 農業部經管司副司長
李建軍 文化部社會文化司副巡視員
李宗達 國家廣電總局宣傳管理司巡視員、副司長
黃曉新 新聞出版總署印刷複製管理司副司長
黃智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督管理二司副司長
段佑武 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副巡視員
徐玉珍 全國婦聯辦公廳巡視員
張淑愛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副部長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
主 任:李世雄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兼)
侯寶森 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副部長(兼)
副主任:羅秀華 公安部消防局宣傳處副處長
廖 懇 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專案規劃處處長
黃英鋒 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專案規劃處副處長
周久經 公安部消防局宣傳處副處長
“中國消防志願者行動”指導委員會聯絡員名單
董 青 中央文明辦調研組研究處處長
劉彥波 教育部發展規劃司調研員
張永英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群建設司城市處調研員
侯美茹 農業部經管司體系建設處副處長
張 彤 文化部社會文化司調研員
王小亮 國家廣電總局宣傳管理司宣傳處副處長
毛士彤 新聞出版總署印刷複製管理司印刷管理處處長
夏君麗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督管理二司三處處長
原成剛 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調研員
王建林 全國婦聯辦公廳人事保衛處處長
王 平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應急工作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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