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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人卻不拘役可以嗎?

醉駕2.05W

醉駕撞人卻不拘役可以嗎?

一、醉駕撞人卻不拘役可以嗎?

可以的,只要醉駕的駕駛員引發的事故嚴重的,人民法院就不會對駕駛員處拘役的刑罰,會判處其相應刑期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受傷程度不同,有不同的判刑。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應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傷四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數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確定基準刑。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的(各地區可以在30萬元至60萬元幅度內確定本地區的起點數額標準),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無能力賠償數額增加的,可適量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5)重傷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解釋》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種《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可增加三個月刑期;重傷人數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並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駕駛員酒駕或者是醉駕的,應當按照危險駕駛罪進行處罰,但是如果是造成交通事故,使得他人遭受人身損失或者是財產損失的,應當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後賠償相應的損失,還應當由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或者是交通肇事罪對其進行刑事處罰。

標籤:拘役 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