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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該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該怎麼辦?

一旦出現交通事故,當地的交警會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進行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認定之後需要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然後交警會根據受害方的所示確定需要賠償的金額。這種情況在我國法律上已經有著成熟的說明和法律的保障。那麼如果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呢?本站的小編在此為您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

2、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法院在用盡所有執行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待對方經濟狀態有所改善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交通事故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

1、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二十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情形的除外。

2、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後一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套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5、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併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6、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的話,受害人可以提起法律訴訟,通過抵押對方的車或者房子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如果還是沒有解決,可以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所以建議遇到此類情況的人先了解一下這面的法律知識,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