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出行,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越來越多的人在出行的時候會選擇拼車,包括上下班時又或者是在短途旅行時,然而拼車卻存在這很多問題,假如在拼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到底是由誰來承擔責任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解說。
拼車當事人就怕出事故
瀋陽的劉小姐每天都會搭乘小區宋先生的車,每月拿300元的油錢,確實非常方便。但是前段時間發生了一件事,讓劉小姐突然覺得拼車的風險也不小。
有一天下班回家,宋先生為了躲避前方急停的車,踩了一腳急剎車,劉小姐的臉部被輕微擦傷。這次小事故後,劉小姐一直在想,一旦遇到嚴重事故,作為拼車人,自己應該向誰尋求賠償呢?
其實,事故賠償是拼車人和車主共同關心的話題。日常上下班還好一些,因為多在城市道路行駛,車速較慢,車內人員受傷的機率很小。如果是節假日短途出行拼車,風險要高很多。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車主上保險難保拼車人
在拼車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無外乎三種情況:
一是車主疏忽,導致交通事故,車主應該負全責;
二是由於第三方車輛引發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責任;
三是因拼車人的突發狀況,致使車主注意力不能集中,從而引發交通事故。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拼車人自然要負責。本站提醒拼車人,車輛必保的交強險以及與此相關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無論是保障範圍、保險金額,都是對本車人員以外的人身和財產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而拼車人不能通過這兩個險種獲得賠償。另外,目前很多車輛都選保了車上人員責任險,又稱座位險,主要針對車內乘客發生的意外傷害進行賠償。這項保險不指定具體乘車人員,只要車上乘客發生人身傷亡都負責賠償。從字面上看,這項保險應該能保拼車人,但事實上也不能。車險的“責任要約”裡明確規定,“非營業性的私有車輛用作營業用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而私家車主有償讓人搭乘的行為是否具有營運性質不太容易界定,如果車主沒有告知保險公司,私自改變了車輛的用途,一旦發生事故,很容易被保險公司認定為“免責”。
想要有保障自己得投保
怎樣能讓拼車雙方都放心地“合作”呢?除了車主上齊各種保險外,乘車人為更好地保障自己利益,購買一些商業保險是必須的。法律人士建議,如果是有長期的拼車行為,可以通過人身險來獲得相應保障;如果是短途出行,可以購買短期意外險。這個險種的保險期限靈活,拼車人可以自行選擇較為合適的期限,而且價格較低。同時,建議在拼車之前,雙方簽訂協議,明確車主和拼車人的權力義務關係,並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出約定,避免發生糾紛。
出行現在成了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如果還想拼車的朋友請牢記以上小編的解答。拼車可以看做是雙方的一種有償的買賣行為,那麼無償的好意載人發生交通事故,又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如果您還想了解關於交通事故方面的其他法律知識,請登入本站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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