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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闖紅燈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機動車闖紅燈認定標準是什麼?

機動車闖紅燈認定標準是什麼?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訊號燈處於紅燈的時候,被電子眼拍下3張照片,顯示的越過停止線,行駛到道路中間,直到到達對面路口,那就是真正的闖紅燈,扣6分,罰200。

1、工作人員採集闖紅燈違法資訊時,一般必須至少有三張照片做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後和駛入路口。在剛過線情況下,司機沒有繼續移動車輛保持原狀,交管部門就不會認定為闖紅燈。

也就是說,當紅燈時,車頭車身已經過了停止線,但車尾沒有過線時停車,即為剛過線不會被處罰。如果不慎剛好過線,千萬不要抱僥倖心理加油,猛衝過線或怕電子警察抓拍而大距離倒車,因為視訊裝置捕捉的是移動影像,會形成一次完整違法記錄,在剛過線情況下,司機沒有繼續移動車輛保持原狀,交管部門就不會認定為闖燈。

2、黃燈亮起和紅燈亮起有三秒的轉換時間,電子警察是24小時工作,黃燈亮起時,電子警察不抓拍,在紅燈亮起的同時才開始抓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闖紅燈處罰

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闖黃燈儘管不處理,但是也儘量不要闖。

新交規中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並非所有情況駕駛員都會被扣掉6分。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誌”記3分。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我國的交通訊號燈是維護我國的交通秩序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我們在日常的道路交通駕駛的過程中,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是需要注意訊號燈的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