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要支付?
一、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要支付?
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如果是存在着把你所规定的违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的,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利用掌握了生产资料的剩余分配权,利用职权强迫劳动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扣除工资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法作为保护劳动者弱势地位的保护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是其必然使命。
二、辞职后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例如: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凡要求离职在城镇另谋职业的职工,经批准离职后,不发离职待遇。辞职的职工,是没有辞职生活补助费待遇的,此后的辞职费标准也低于离职费标准,即:家居城镇的职工,工龄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半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工资;回农村的,工龄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这种辞职费也仅适用于原来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辞退劳动者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那么是需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来进行的,比如说很多的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就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需要按照工作时间长短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
旷工多久公司有权按旷工辞退?
律师解析: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职工旷工本身就是违反了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但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并非职工一开始旷工就辞退职工,而是在职工连续旷工三天时...
-
工人擅自离职,可以不发工资吗?
律师解析:员工擅自离职的,单位不能扣发尚未发放的工资,但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律师解析:1、用工主体。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统称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则更为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双方之间的...
-
兼职人员能否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律师解析:兼职人员也可以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均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且双方依法用工的,可以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在完成一个单位的任务时不能严重另一个单位的任务进度,否则另一个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