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具体分析
(一)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劳动者的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近5年的时间里,该条款规定在实践中暴露问题较多。大家的质疑声集中体现在对“48小时”的规定的理解上。如果48小时没有死,第49小时死亡了,能否认定工伤?有的甚至说是如果第48小时零1分死亡,难道就不认了?该条款的设定实际体现了立法者对劳动者群体的保护精神。对劳动者而言,“病”和“伤”的保护一般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范畴的,《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是因工作中遭受事故而发生伤害的情形,而疾病应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范围。立法者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将“突发疾病”纳入工伤保护的范畴,虽然限定了一些条件,但这样的立法即使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立法相比,也是有所突破和超前的。“48小时”是立法者为了避免将突发疾病无限制地扩大到工伤保险的范围而作出的限制性规定,“48小时”可能不具备太多的科学依据,但对于异常复杂的疾病来讲,总得设定个时间予以限制。法律往往无法做到绝对的公平,只能是相对公平。
(二)“视同”条款应严格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而第十五条规定的是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对劳动者而言,不管是“认定工伤”还是“视同工伤”,对其最终享受的工伤待遇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立法者之所以使用了不同的用词,应该讲,更多地是来约束执法者和司法者的。所谓视同工伤,也就是说,这类情形本不应属于工伤的保护范畴,但考虑到其与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从而作为工伤对待。那么也就意味着立法者在对这种情形作出立法时,其立法的天平已经有所倾斜,作为执法者在适用这些条款的时候,就应当严格依据法条的规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上班期间所发生的一些伤害的话,是属于可以工伤认定的,而且这样的一种工伤认定的话,它也是属于我们具体的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所作出的,认定完成之后的话就是可以进行工伤赔偿,赔偿的数额相对来说是非常的公正的。
-
不服工伤鉴定怎么办2021
一、不服工伤鉴定怎么办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
-
死亡工伤的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
-
对方全责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
-
员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吗?
一、员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吗?员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一般来说都是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发生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受伤之间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