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保险条例属于法律吗?
一、江苏工伤保险条例属于法律吗?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不属于法律,而是属于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江苏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件,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是属于国家对职工遇到伤害后的权利保险措施,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件也是需要基于国家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件》来执行的,特别是有关工伤的认定条件、工伤等级鉴定的程序等情况,是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下才可以进行办理的。
-
工伤待遇办理业务目标的内容有什么?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是有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伤害的,这是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有效的,就可以进行工伤赔偿了。但是在进行工伤待遇办理的时候也是会有相关的一些业务的。本文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待遇办理业务目标的内容。■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认定工...
-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怎么写?
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怎么写?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本人写清楚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和申请理由。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
-
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几级?
一、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几级?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定为10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凡符合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根据上述标准,和...
-
工伤内退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用工安全的管理也是要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些员工个人可能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缺乏足够的技能跟工伤方面的知识,但现实造成的结果就是因为工伤所以说必须要提前的退休,所以这部分人员其实就特别的关心工伤内退待遇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