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保密义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是关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的规定。
《劳动法》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得使用或者披露信息的义务包含生产的秘密环节,以及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其他信息。
竞业禁止的目的是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支付损害赔偿金。但是,在用人单位存在商业秘密,劳动者亦知悉的情况下,因为劳动合同终结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仍旧延续,即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也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用人单位可因此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规制我国的劳动关系的,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可以是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这得看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公司与员工的合同约定;而一般的保密信息一般约定为2年或3年保密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竞业禁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
-
聘用小时工的劳动合同可否约定试用期
律师解析:聘用小时工的劳动合同中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小时工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劳动者,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双方只能合理地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
-
解雇职工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规定的情形致...
-
单位让职工跟第三方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律师解答:合法。律师解析:若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再跟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若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
-
哪些叫劳务合同纠纷
律师解析:劳务合同纠纷是指劳务合同纠纷是在劳务合同的基础上所发生的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或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在发生劳务合同纠纷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