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41条规定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规就是劳动法,该法明确了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权益被侵犯时,应该受到的经济赔偿。本文通过明确了四十一条的法规内容,说明了裁减人员的条件、留用人员的条件,以及裁员后的补偿标准和方法。本文将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裁员属于法定的补偿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具体的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本文明确了劳动法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指出了裁减人员、留用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并根据裁减后的条件对劳动者进行相关的理赔措施、补偿方法,补偿措施将在劳动法的其他规定中进行说明。如果对此仍然存在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将对此进行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该如何续订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程序:1、劳动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3、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
-
试用期被末位淘汰了该怎么办
律师解析:员工在试用期被末位淘汰了,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末位淘汰的行为属于违法解约的行为。如果员工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
没有劳务合同欠工资该咋办
律师解析: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拿着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
-
用人单位违反哪些侵害劳动者权益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