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要如何证明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大量存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证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通常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要如何证明呢?针对这个问题,本站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要如何证明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索赔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有时候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是为了避免保险费用的缴纳,这毕竟是单位在规避法律的约束,如果员工为此而辞职的话就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与此同时还会视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请上本站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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