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自杀算工伤吗?
一、员工在单位自杀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自杀不属于工伤。
法律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上班时间自杀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不是所有的伤害的都可以往工伤的角度上思考。工伤险是单位为维护员工正当权益的而存在的。对于随意伤害自己的行为,单位不仅不负责任,员工还会有面临失业的可能性。我们平时在工作中应该保持积极健康的态度工作,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公司权益。
-
杨XX与江西XX公司、王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杨XX,男,汉族,1957年1月7日出生,住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被告:江西XX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樟树市。法定代表人:黎XX,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黄XX,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宇阳,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XX,男,汉族,1971年12月16日出生,住江...
-
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
-
广州XX公司、南京XX公司与XX省XX公司、锡林浩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一审被告刘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州XX公司,住所地广州省广州市天河区。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姚XX,内蒙古合志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一审被告)南京XX公司,住所地XX省南京市秦淮区。法定代表人李XX,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XX,XXXX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星,XXXX实习律师...
-
原告XX公司与被告文昌市XX公司、第三人文昌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2018)琼9005民初13号原告:XX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XX。负责人:江X,区域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范XX,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国敏,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文昌市XX公司,住所地文昌市文清大道文昌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