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仍按的标准发,全年按4个月(6月、7月、8月、9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
二、什么样的天气算高温天气?
根据2012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与此同时,该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办法》中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据《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要注意的是,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国各个城市的温度都是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在高温的环境下进行工作也是会给劳动者的身体带来不适和危害的,所以国家也是规定了在夏季高温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高温津贴的,高温津贴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来确定的,不得拒绝支付高温补贴。
-
天津户外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故而高温费的发放标准的差别是很大的,但是高温费是否发放是由职员工作的环境所决定的,故而有些地方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分为室内和户外两套标准。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天津户外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一2017年...
-
在我国合同工有高温补贴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单位为了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规划过程当中可能会招聘一些合同工。合同工就是我们常说的短期工,作为短期工来说,只要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的一切合法权益都是应该得到保护的。那么在我国合同工有高温补贴吗?小编将在下文为...
-
江苏省夏季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气温的升高为工作的人们带来了困难,尤其是室外工作的人员。国家为了补偿劳动者,要求企业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根据地区不同,发放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江苏省夏季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
武汉市2023年高温补贴政策规定有什么
一、武汉市高温补贴政策规定有什么目前湖北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