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买房子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在上海有过生活经验的市民们都知道,可能小县城的职工会觉得月工资1万也不算一个太低的数额了,可如果放到上海来说一万真的也不算多,尤其是上海的屋价还真的是让很多人汗颜,可能长期在上海那种环境的这些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如果决定要在上海买房的话也不得不考虑,上海购买房子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购买房子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 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
2、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60%;
3、三套房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屋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5、上海市要求从严执行住屋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屋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6、上海市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屋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屋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屋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屋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买房凑不齐首付款怎么办?
(一)因银行贷不足或贷不了款,买方又凑不齐首期款而想退房的,买方应第一时间发函通知业主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可考虑没收定金及获得一定赔偿的情况下协商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因屋价下跌造成更大损失。例如100万元的房子,价格下降到95万元,买方如果明确发函提出无力支付首期款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继续拖时间导致屋价下降到80万元,那么业主也是拿不到屋价下降20万元的损失,而是5万元。
(二)买方第一时间告知了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那只是避免了因屋价下跌导致业主的损失扩大,但如果在合同中没约定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卖方还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所以买方除了第一时间告诉卖方不能履行外,还可主动起诉业主要求解除合同。
(三)协商赔偿也利于卖家。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屋价的20%,但法院一般也会衡量买方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实际大小,在损失较小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打官司最少也要有3个月时间,屋价的走势就更难预测。而卖方的屋价损失是从签订合同开始到起诉之日起计算,就算几个月后胜诉了屋价一旦下降幅度大,那很可能违约金加屋价损失都不能弥补屋价下跌的金额。
(四)如果定金较多,如有十几、二十万元,卖家可以考虑吃定金解除合同立即转卖。如果定金仅有几万元,可跟买方协商再补一点金额作为赔偿,快速解决对于卖方来说也有好处。
综上所述,上海购买房子首付比例从20%到30%不等,在上海城区买房的话大多数地区的首付款项都达到了一百多万元的样子。而且自己也就只能结合着上海市政府规定的买房的首付比例计算需要筹集的首付款,假如说是在上海市中心地区购买房子的话,那首付款可能会更多一些,并且不管在哪买房不能只考虑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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