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量刑標準
危害國防利益罪3.26W
1、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戰時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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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軍事行動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非軍職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要件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軍事行動而仍決意阻礙。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在進行軍事行動,則不能以本罪論處。動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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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概念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是指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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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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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概念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故意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