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離部隊罪立案標準
軍人違反職責罪1.55W
逃離部隊罪,是指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 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國防法、兵役法和軍隊條令條例以及其他有關兵役方面的法律規定。 逃離部隊,是指擅自離開部隊或者經批准外出逾期拒不歸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逃離部隊持續時間達三個月以上或者三次以上或者累計時間達六個月以上的;
(二)擔負重要職責的人員逃離部隊的;
(三)策動三人以上或者脅迫他人逃離部隊的;
(四)在執行重大任務期間逃離部隊的;
(五)攜帶武器裝備逃離部隊的;
(六)有其他情節嚴重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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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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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的行為情節是否嚴重。對於情節不嚴重的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的行為,應當按違反軍紀處理。(二)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罪與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的法條競合《刑法》對這兩類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對軍人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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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俘虜罪概念
虐待俘虜罪,是指軍職人員對被我軍俘獲不再進行反抗的敵方人員,實施虐待,情節惡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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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屬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指處於領導崗位的軍職人員,亦即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着職務上的隸屬關係,前者是後者的領導。隸屬關係是根據有任免權限首長的命令建立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它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確定隸屬關係應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