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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違反職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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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立案標準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立案標準

    戰時殘害居民罪是指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的行為。無辜居民,是指對我軍無敵對行動的平民。戰時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故意造成無辜居民死亡、重傷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二)強姦無辜居民的;(三)故意...

  • 虐待俘虜罪構成要件

    虐待俘虜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我軍的俘虜管理制度。我軍對放下武器的敵軍官兵,實行寬待政策,給予人道待遇,不殺不辱,不沒收私人財物,受傷給予治療,妥善處理死亡俘虜的遺體和遺物。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虐待俘虜,情...

  • 違令作戰消極罪立案標準

    違令作戰消極罪立案標準

    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是指在作戰中故意違背、抗拒執行首長、上級的命令,面臨戰鬥任務而畏難怕險,怯戰怠戰,行動消極。涉嫌下列情...

  • 私放俘虜罪概念

    私放俘虜罪概念

    私放俘虜罪,是指軍職人員違反戰場紀律,對被俘的敵方人員擅自放走的行為。...

  •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祕密罪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祕密罪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祕密罪是指違反國家和軍隊的保密規定,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祕密的行為。凡涉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祕密的,應予立案。...

  • 違令作戰消極罪司法解釋

    違令作戰消極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解放軍總政治部印發《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九條違令作戰消極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條)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

  • 軍人叛逃罪概念

    軍人叛逃罪概念

    軍人叛逃罪,是指軍職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

  • 戰時違抗命令罪概念

    戰時違抗命令罪概念

    戰時違抗命令罪,是指軍人在戰時故意違抗上級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

  •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概念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概念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是指違反保守國家軍事祕密法規,利用職務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獲取有關國家軍事祕密的情況、文件、資料和實物等行為。...

  • 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的認定

    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的認定

    一、區分擅離軍事職守罪與逃離部隊罪擅離軍事職守罪與逃離部隊罪都有擅自離職的表現,在定罪上可能發生混淆。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1、擅離軍事職守罪侵害的是軍隊的指揮和值班、值勤秩序,行為人所違反的是指揮和值班、...

  •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司法解釋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概念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概念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是指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 戰時臨陣脱逃罪的認定

    戰時臨陣脱逃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逃離部隊罪的界限兩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違反軍人職責,逃離部隊工作、戰鬥崗位的行為。二者區別:1、戰時臨陣脱逃罪的行為人在主觀方面,是畏懼戰鬥、貪生怕死;逃離部隊罪的在主觀上是為了逃避兵役義務或其...

  •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量刑標準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量刑標準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戰時從重處罰。...

  • 遺失武器裝備罪構成要件

    遺失武器裝備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軍人。(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這一過失是針對遺失武器裝備的後果而言的,即行為人應當預見武器裝備的遺失,但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而對不及時...

  •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認定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認定

    1、區分本罪與武器裝備肇事罪的界限武器裝備肇事罪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行為人主要是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人員;而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則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行為人主要是武器...

  •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構成要件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指揮和值班值勤秩序。我軍是高度集中統一的武裝集團,軍隊的指揮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對於軍隊保持高度的集中統一,維護正常的內部秩序,保證自身安全,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指揮人...

  • 遺棄傷病軍人罪概念

    遺棄傷病軍人罪概念

    遺棄傷病軍人罪,是指軍職人員在戰場上故意將我方傷病軍人棄置不顧,情節惡劣的行為。...

  •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量刑標準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量刑標準

    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標準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標準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是指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二)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一人、輕傷三人以...

  • 拒傳、假傳軍令罪概念

    拒傳、假傳軍令罪概念

    拒傳軍令罪,是指軍人在戰時明知是與作戰有關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絕傳遞的行為。假傳軍令罪,是指軍人戰時偽造、篡改軍事命令並予以傳達或發佈,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構成要件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服從命令是對每一名軍人的最基本要求。我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民軍隊,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軍人堅決執行命令,是建立在政治覺悟和對...

  • 隱瞞、謊報軍情罪的認定

    隱瞞、謊報軍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拒傳、假傳軍令罪的界限本罪和拒傳、假傳軍令罪侵犯的客體相同,主觀上也均由故意構成,而且並列規定在同一條款內,因此要特別注意區別。二者區別:1、主體要件不同。隱瞞、謊報軍情罪的主體一般是擔負偵察、通信...

  • 遺失武器裝備罪概念

    遺失武器裝備罪概念

    遺失武器裝備罪,是指軍職人員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 戰時臨陣脱逃罪司法解釋

    戰時臨陣脱逃罪司法解釋

    《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五條戰時臨陣脱逃罪是指在戰鬥中或者在接受作戰任務後,逃離戰鬥崗位的行為。凡戰時涉嫌臨陣脱逃的,應予立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戰時臨陣脱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