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一、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是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但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的“地隨房走”原則,其佔地範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房屋繼承人繼續使用。
1、辦理繼承公證
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分別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兩個證件分別是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和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2、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户
房產繼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書,繼承公證,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等資料。
二、農村宅基地過户流程是怎麼樣的?
1、準備所需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的,應該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
2、農村宅基證變更申請人準備好相關的申請變更材料之後,向村委會提出宅基證更名申請;
3、農村宅基證變更申請人向轄區國土所提交申請登記材料,材料齊全後,國土所出具《受理回執單》,加蓋國土資源部門公章,交由申請人簽字;
4、等待國土資源部門審核;
5、審核通過之後,完成宅基證更名,下發新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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