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樹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在南方丘陵地區,農民承包果園的情況很多,其中杏樹是主要的經濟果木。政府在修建高壓輸電站的時候,可能會徵用到沿線附近的農田。涉及到果園的,村民除了拿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外,還可以享受一筆附着物補償款。那麼,杏樹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杏樹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
1、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2、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3、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4、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注: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一,青苗補償價格不同,被徵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徵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二、政府如何在徵地過程中保障補償款到位
為防止拖欠徵地補償款,確保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各地應探索和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在市縣組織用地報批時,根據徵地規模與補償標準,測算徵地補償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提前繳納預存徵地補償款;對於城市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當地政府預存徵地補償款。
為防止拖欠徵地補償款,確保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各地應探索和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在市縣組織用地報批時,根據徵地規模與補償標準,測算徵地補償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提前繳納預存徵地補償款;對於城市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當地政府預存徵地補償款。
徵地批後實施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應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的,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費的問題。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徵地標準補償。
綜上所述,政府徵地的過程中不僅涉及到耕地、水田,有時候還波及到果園。對經濟果木的補償,也有相應標準。其中杏樹徵地補償標準根據果木的生長期劃分為多個檔次,最高為每株980元,最低只有50元。如果徵地部門破壞了果木,沒有支付補償款的,農民可以到當地國土局投訴。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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