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未開發多久收回
房企在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證、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於土地閒置認定滿1年以上未滿2年的,將按規定收取土地閒置費。對於土地閒置認定滿2年以上的,市縣國土部門報請同級政府批准後,就可註銷其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同時由計劃、規劃、建設等部門撤銷相關批准文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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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訂立合同的方式出讓,訂立合同的具體方式包括拍賣、招標和協議等。無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全面、誠信地履行所作的承諾及合同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條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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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法定內容是什麼
拆遷補償安置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那麼,安置協議的法定內容是什麼?基本內容生效條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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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公告什麼時候下發,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徵地公告什麼時候下發,主要內容是什麼?1、公告下發時間:依據我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徵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徵收地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公告。《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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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為: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等。法律依據:《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