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土地使用權50年到期後怎麼辦
國家所規定的土地使用權的年限限制還是讓很多普通老百姓都特別關注的,有的時候,人們擔心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以後自己對土地的相關收益問題會受到限制,比如説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就只有50年,眼看着就馬上面臨着到期的問題,那當事人自然也非常的關心,在我國土地使用權50年到期後怎麼辦?
一、在我國土地使用權50年到期後怎麼辦?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説,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二、各類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轉讓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證延期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大家對於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延期辦理應該有了一個具體的概念了。其實目前國家只是針對住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50年的土地使用權主要是針對一些綜合性的用地,有的地方可能就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辦理續期,還有個別省市對這個問題沒有特別明確的法律規定。
-
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還是無形資產?
我國國土面積廣闊,我國許多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都存在着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業或者個人就會把握時機承包購買這些空置的土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從而進行投資建設。那麼購入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還是無形資產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法律資料。一、什...
-
非法徵用土地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沒有非法徵用土地罪,只有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最新判刑標準是:1、一般情況下,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批准徵用土地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犯罪行為導致國家或集體利益受到特別重大損失,會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村裏給了一塊地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2、現場勘查鄉(鎮)人...
-
土地使用權名稱變更的流程
【為您推薦】文水縣律師堯都區律師常平鎮律師市南區律師盧灣區律師甦仙區律師臨縣律師隨着社會的發展,大多數的農民都到城市裏來發展。那這樣,他們之前住的地方就有很大一批空了的房屋。那他們可以把房屋賣出去,在城市裏來買房,那就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