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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過沒,你的房屋徵收維權為何這麼難

專注於徵地拆遷維權逾10年,在明拆遷律師有一個突出的感受是,被徵收人在實際面臨徵收拆遷時所感受到的困難、阻力、艱辛,通常是超過法律、政策規定的程序、辦法、步驟所能直接產生的數倍。

想過沒?你的房屋徵收維權為何這麼難?

可以説,徵收維權本就不簡單,到了被徵收人那裏往往只會變得更加不簡單,甚至困難得讓人尚未開始就想着放棄。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被徵收人面臨維權時的“心魔”難消呢?徵收維權總使不上勁兒、維不到“點兒”上,又是哪些問題造成的呢?本文,希望在明拆遷律師的提示能讓您的維權之路變得不再坎坷、艱難……

在明拆遷律師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徵收維權的困難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不能迴避。

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廣大被徵收人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和必備知識,對自己的權利不夠明晰,對徵收方的義務更是不夠清楚。

實踐中,我們鼓勵即將或正在面臨拆遷的朋友們多讀些書,多上網查閲些資料,對徵收維權的基礎性法律規定有一個比較概括性的印象和了解。

這些知識儲備,有就比沒有強,有了就不容易被徵收方漏洞明顯的“政策解讀”所輕易矇蔽。

譬如對於“預徵收”這一事物,普通老百姓未必能懂得這裏面的玄機。

但只要你看過一點兒書,就不難知道“預徵收”是怎麼一個遊戲規則,尤其是預籤協議的法律後果將會是什麼。

有些事情,主要區別在於“知道”與“不知道”,而不在於知道到什麼程度。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如果你聘請了專業徵收維權律師,那麼聽律師的指導就是第一位的,書、資料啥的都可以放放了。

切忌抱着書本“紙上談兵”甚至直接拿書本上的內容來質疑律師的辦法,這就喪失了花錢請律師的價值了。

實踐中,以下3方面是導致被徵收人維權難度加大的主因,被徵收人務必要重視起來:

其一,徵收維權開始得過晚。

事實上,無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還是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法律都賦予了被徵收人大量的權利,突出反映在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上。

理想的狀態,如果被徵收人能在項目啟動之初就聘請律師介入,或是自身具備相當的法律素養,那麼依照這些法定權利一步一步走,最終的補償結果肯定不會差,尤其是不會落得個“生活水平降低,長遠生計無保障”之類露宿街頭、無家可歸的窘境。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大家的維權開始得實在是太晚了。

從在明拆遷律師接辦案件的經驗來看,相當一部分人是房子都被拆了、青苗都被拔了才想起來要請拆遷律師維權,甚至存在“房屋沒被強拆,我維什麼權?”的錯誤想法。

無疑,當涉案項目推進到強拆強徵的地步時,相當多的重要程序性步驟都已經經過,可供被徵收人利用的籌碼已經在減少。

而強拆強徵的發生本身又可能導致被徵收人維權難度的陡增。

總之,維權開始越晚,難度值則越高。

若要為自己降低難度,就一定要趁早維權,正所謂“早起的鳥兒有食吃”“笨鳥先飛”。

早到什麼時候呢?兩個標準:一是“沒簽沒拆”這個狀態要確保;二是要在徵收決定公告或徵地告知書(批前程序)下達階段儘量啟動,以確保後面足夠的“砝碼”可供使用。

其二,徵收維權中權利放棄得過於隨意。

在明拆遷律師曾總結過被徵收人依法所享有的12項權利,以及在集體土地徵收中最重要的一些權利。

這些權利,被徵收人要一個一個的牢牢把握住,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才能有效的抑制徵收方濫施行政權力的囂張氣焰,從而為自己贏得良好的平等協商、溝通平台。

須知,徵收維權博弈之中,你強對方就弱,你弱對方自然就強,一旦徵收方發現被徵收人對法定權利掌握得門兒清,並且條條都要用一用,其自然會改變對你的策略和態度,以求將法律風險控制在最低。

尤其是一些被徵收人長期認為“沒用”的提出意見權、要求聽證權、申請複核評估權等等“程序性權利”,實際上都是有其“無用之用”的。

由量變到質變,最終都可能左右被徵收人所能獲得的補償安置結果。

所以,權利不行使,過期作廢,最終損害的也一定會是你的補償權益。

參考推文:《房屋面臨拆遷,這12項權利可確保你獲取公平補償》

其三,對律師建議執行得不夠堅決。

有的被徵收人習慣於質疑:我自己沒有腦子麼?為什麼一定要聽你律師的?這裏面的邏輯在於,如果你是自行維權、自力救濟,那麼自然要依靠自己的腦子;而如果你花錢請了專業拆遷律師,又為何還要事事替律師拿主意呢?實踐中,一些被徵收人對律師的建議、指導執行得不夠堅決,總是心存疑慮、擔憂,且經過律師的耐心解釋後仍就心存疑慮、擔憂。

由此導致的行動力、執行力下降是會對徵收維權的最終效果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

不可否認的一點是,在這一過程中,一些被徵收人很容易受到徵收方、公安機關、國土部門、村委會甚至法院人員各種説辭的迷惑誤導,而反過來去對律師的建議持不信任態度。

而這是徵收維權的大忌。

須知,誰是真正代表你的權利的一方,委託代理協議上寫的內容意味着什麼,這不是一個需要過多解釋的事情。

胳膊肘不能總往外拐,這是普通老百姓都懂得的道理。

道聽而途説,德之棄矣,聽來的説法,永遠也不應干擾您的維權大計。

在明拆遷律師最後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徵收維權確實不容易,但也絕沒有一些朋友所想象的那麼艱難。

只要我們秉持獲取公平、合理補償的合法目的不動搖,一方面支持國家建設項目,一方面積極依法主張權利,隨着法治的不斷進步,矛盾、糾紛得到圓滿解決絕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而若想實現這一目標,關鍵就在於不要人為的為自己的維權“難上加難”,這恐怕是每位被徵收人都需要牢固樹立的重要觀念。

標籤:房屋 維權 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