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忘物品可以立案嗎?
一、拾得遺忘物品可以立案嗎?
1、數額較大的話就可以立案,《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關於遺忘物的規定,根據我國《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對於遺失物而言,如果不歸還,可能產生民事法律上的關係,或者是道德上的譴責。
3、撿到他人遺忘的物品,即使找不到失主,該遺忘物也不能屬於拾到者。根據法律規定,撿到他人遺忘物的,應該還給失主,找不到失主的應該送交公安等部門,由公安部門發佈招領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該遺失物歸國家所有,而不能歸拾得人所有。
二、遺失物與遺忘物的區別
1、佔有人喪失對物的佔有時的心理狀態而言,遺失物佔有人遺失動產時,往往是無意識的,事後也一般難以準確回憶或説明遺失發生的具體地點;而遺忘物的佔有人均是有意識地將物放置於某地,事後也能準確地回憶或説明物所遺留的具體地點或場所。
2、從拾得人的主觀心理狀態而言,拾得人對於所拾之物是遺忘物還是遺失物,往往會有直觀的判斷。侵佔遺失物與侵佔遺忘物所負法律責任迥然,一個只是作為民事糾紛來調解,而另一個要遭受國家刑罰。原因就在於,如果這兩種拾得人將拾得物據為己有,主觀惡性是不同的。侵佔遺失物的主觀惡性小,所以只賠償;侵佔遺忘物 的主觀惡性大,所以要受刑罰懲罰。
3、從佔有變動模式上,遺失物為“佔有— 無人佔有”模式,而遺忘物採取“佔有—佔有” 模式。正是遺忘物物主的遺忘行為造成場所管理人對遺忘物自動取得佔有,不管管理人是否發現並拾取遺忘物。
4、從法律效果上,遺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費用或報酬請求權,而遺忘物的拾得人或發現人不享有費用或報酬請求權。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是否會立案也得看遺忘物品的價值,如果就是幾十元幾百元的東西,這也不構成侵佔罪的立案標準,即便失主到公安機關報案了,其實公安機關也沒辦法立案。但假如遺忘的物品價值上萬元,那就一定要到公安機關報案。
-
借款擔保人不還錢會怎樣
一、借款擔保人不還錢會怎樣1、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來還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後,銀行會第一時間找借款人本人來還款,若是長期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其後還會讓擔保人來還款,擔保人沒有經濟能力償還貸款,這種情況是不會坐牢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就...
-
敲詐勒索罪和要債一樣嗎?
一、敲詐勒索罪和要債一樣嗎?這兩者並不一樣,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要債通過的合法溝通不構成犯罪,具體需要看採取的方式是否合法。從主觀上來看,被告人不具有將被害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目的被告人是受債權人委託,為了...
-
去法院訴訟離婚債務如何舉證
一、去法院訴訟離婚債務如何舉證1、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的舉證責任對於這一方面,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對此,不發生舉證責任轉換或倒置問題,仍應由主張債務存在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債務已還清者,只是承認原來曾有債務,並沒有承認現在...
-
起訴處理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查封房產
一、起訴處理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查封房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此達到查封房產的目的,申請財產保全的前提條件是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致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