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單方面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的情形有哪些?
在治療疾病的時候如果醫生沒有將自己的病情給治療好,或是醫生在治療的過程中傷害到了自己,大部分人都會認為這是醫療事故,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但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屬於醫療事故的範疇。企圖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確定醫療賠償的依據,按照法律規定,存在以下情形的時候當事人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
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
醫療事故鑑定的申請要求雙方達成合意,共同提交醫學會申請,僅有一方申請是不予受理的。
2、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如果交由不同的醫療機構處理,很有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論,並且浪費醫療資源,所以醫療事故鑑定如果一方醫療機構已經受理了,其他的醫療機構就不應該再受理。
3、醫療事故爭議已經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
醫療事故的爭議已經解決,再做醫療事故的鑑定已經沒有法律上的意義。醫療事故鑑定的本着解決雙方的法律責任問題,現在雙方已經協商調解解決了,所以就不必再進行醫療事故鑑定了。
4、當事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當事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會導致鑑定程序終止,但是如果是人民法院自行委託的除外。
5、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除外;
構成非法行醫的行為很有可能觸犯了《刑法》,不再是民事糾紛,非法行醫者很有可能會被公訴機關起訴。該種情況就應由公訴機關進行處理。
6、衞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綜上所述,按照法律規定和要求,如果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經認定屬於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形,認定不是醫療事故的,那麼當事人是不需要接受任何的處罰,患者也不能夠要求醫院方面給自己任何的經濟補償的,存在糾紛或者爭議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
-
醫患糾紛解決方法
1、解決方法是要先穩定對方情緒,積極與醫院處理此事的專業人員聯繫。2、安排他們到專門的地方來交流此事,在病房或醫生辦公室會影響醫院的工作。3、在聽取對方的敍述過程中,對於結論性的東西,儘可能地希望專業人員來回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醫...
-
交通事故與醫療過錯同時發生該如何處理?
在實踐中,存在這樣的情形,發生交通事故後住院進行治療,後又因遭遇醫療過錯致使受害者的損害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大。發生交通事故會進行交通事故的認定,醫療過錯也是需進行認定。那麼大家是否知道這種情形下的賠償是怎樣的?交通事故與醫療過錯同時發生該如何處理,下面...
-
轉診證明在哪裏開
律師解析:參保人因病情需要轉診的,由門診統籌定點機構的接診醫師提出申請,並經該機構蓋章同意,轉往與該機構簽訂協議的定點醫院,轉診證明當次有效。強調兩點:一是必須是門診統籌定點機構,門診統籌定點機構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開始時選定的。二是轉診證明是由接診醫...
-
嚴重醫療事故處理需要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嚴重醫療事故處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發生嚴重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2、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3、賠償數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項目和標準計算。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