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多久可以複議
行政複議律師解答2.53W
不服行政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時限為60日,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為6個月,這些在處罰決定書中均會載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
對哪些事項不服可以不經複議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公安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安機關的下列行政行為,有關公民或法人如果不服,都可以向法院起訴:(1)對公安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公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如治安收容,扣押財物,限期整改火險隱患等。(3)認為公安機關侵犯其合法經營權的,如違法擅自吊...
-
最高院關於執行異議和複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為了規範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維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而制定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
-
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申請行政複議的方法:1、申請人自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2、複議機關對複議申請進行形式審查,並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3、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但不屬於本...
-
行政拘留找關係有用嗎
被處罰人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