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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一、員工離職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員工離職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員工離職工資拖欠30天就是屬於違法的現象,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二、拖欠工資在什麼情況下構成犯罪?

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如果僱主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本來有能力 支付卻不支付勞動者報酬,在勞動報酬數額較大且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在天津市,惡意拖欠工資總額達到5萬元,即為“數額較大”。

三、遭遇拖欠工資該如何維權?

遇到拖欠工資的這種情況,建議先向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反映被拖欠工資的具體情況,並儘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夠證實用人單位轉移、隱匿財產或有能力支付工資的線索和材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人力社保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下發有關法律文書責令僱主支付勞動報酬後,若其在指定期限內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門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會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以下情況不屬於無故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工。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是可以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的,具體勞動報酬的多少應當是根據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來進行確定的,即使勞動者已經離職,也是需要將之前已經工作的工資結算完畢,超過30天未結算的屬於拖欠工資。